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021-2022年第二学期心理健康工作安排
根据河北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及要求,为筑牢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防线,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确保心理咨询服务“不断线”,科学、规范地开展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切实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2022年第二学期心理健康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开通线上线下相结合心理咨询
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及时解答学生的心理困惑和心理冲突。
预约及咨询方式:
(1)发送学院、班级、姓名以及需要咨询的问题至大学生心理健康官方邮箱:1400605817@qq.com。
(2)将学院、班级、姓名以及需要咨询的问题发送给班级的心理委员,由心理委员与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进行预约。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可拨打0313-4187690或前往崇德楼B115进行预约。
(4)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可直接拨打心理健康教师电话说明情况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预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咨询,心理健康中心工作人员收到预约信息后,收集信息并将问题与咨询师匹配,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咨询。
(二)加强心理健康预防工作
各院系要多元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以及心理问题和心理异常的辨识度,提高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引导学生合理关注自己的情绪,积极寻求专业的心理帮助以缓解防控期间产生的心理问题及矛盾;规律作息稳定生活,调节好睡眠饮食。
(三)发挥心理委员作用
各院系要积极发挥心理委员的朋辈辅导作用,合理利用朋辈咨询技术,在学生之间形成“他助-互助-自助”的模式。要求心理委员积极主动宣传心理健康知识,达到互相促进,正确认识自我以及正确对待压力和情绪等问题,以身心健康促进全面健康,帮助学生实现自我尊重和自我疏导,培育健全人格,健康成长。
(四)严肃心理危机干预与处理流程
各院系要加强对重点学生的关心和关爱,提高对存在心理问题、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关注,掌握学生心理健康动态,预防危机事件发生。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快速反应。
三、工作要求
(一)保密性原则
对学生进行咨询的问题务必严格保密,保障学生的个人利益和隐私。提升大学生的情绪调节能力与心理弹性,减少由于疫情给同学们带来的负性情绪。
(二)目标性原则
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培养学生的优良心理品质,提高学生的生存、适应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潜能。
(三)发展性原则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应面向全体、注重发展,实现有效地发挥心理健康教育预防、促进的功能。各院系对重点学生及时开展回访工作,确保学生以平和的心态度过疫情防控时期。
(四)差异性原则
满足不同群体的心理需要,对不同需求的学生应该进行分类指导,从而实现心理健康学生群体的预防。
学生处
2022年3月14日
附件1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心理咨询师联系方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技术
职务
联系方式
1
申静
女
副教授
0313-4187789
2
刘奇
0313-4187766
3
杜林冬
讲师
0313-4187746
4
张静
0313-4187799
5
刘博涛
男
0313-4187741
6
孙贺娟
0313-4187776
7
刘美
0313-4187690
8
原琨
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