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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北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标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3    

为了进一步提高河北省社科普及工作规范化水平,扩大社会科学普及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河北普及品牌形象,促进社会科学普及工作高质量发展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决定面向省内高校、省属社会组织、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及各市社科联公开征集河北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标识设计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河北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标识

二、征集时间

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

三、设计要求

1.充分体现人文社会科学普及的基本内涵,突出河北地方特色。

2.标识结构简洁,寓意深刻,构思精巧,视觉形象鲜明, 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识别与传播。

3.适合在各种载体上传播,适用于社会科学普及的各种用途,能够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

4.应征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尚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   
、投稿应征规定

1.提交的稿件可为纸质版或电子文稿,作品尺幅为A4大小,电子文稿储存格式为JPEGPNG格式。

2.投稿者需递交有关应征作品设计创意的文字说明。

3.投稿时请另附作者简介和详细联系方式(邮政编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4.允许投稿者提交多个设计方案,但所有征集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5.投稿地址:电子作品请发送至邮箱kyckyk@163.com,如果是纸质稿件请报送科研处A518。

五、评选和奖励

1.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将成立评审小组对所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初选、终评。初评选出标识入围方案10个,分别给予标识入围者一定奖励,并在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和公众号上刊登,设立网友投票栏进行投票。  
  2.结合网上投票,河北省社会科学院评审小组进行终评,从入围方案中选择、确定录用方案,在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和公众号上公布,并给予标识设计方案录用者一定奖励。 
  3.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由活动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

、相关事项声明

1.投稿者须保证所应征作品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声明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民法典》《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并承诺只用于公益事业。

3.对于被选中的应征作品,活动主办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有权对其设计进行适当修改。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应征作品的制作和邮寄等费用自理。活动主办方对应征作品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5.活动主办方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科研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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