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44118太阳成城集团走深走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围绕各领域思政工作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现征集2022年度全省思想政治工作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工作流程
1、课题发布和申报。本年度课题指南采取一次性发布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2、课题立项。省政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时根据选题论证、预期价值和成果形式,将立项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并通过“河北政工网”等途径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申报课题即正式立项。对一些重大课题,省政研会将直接委托有关地方和单位进行研究。同时,适当安排部分指导课题。对于立项和委托的课题,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3、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能在研究工作中承担主要任务。课题组成员应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研究。课题组应集中时间和力量﹐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新观点,使研究成果能够为领导决策和基层工作提供有力服务,切实提高研究工作成效。
4、成果转化。转化工作要立足于为实际工作提供有力参考,服务领导、服务决策、服务基层一线实践。如:
(1)省级以上领导、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市委书记、市长)批示。
(2)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采纳。
(3)重点党报党刊或思政类专业刊物发表。如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中外企业文化》、《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中国教育报、《思想教育研究》、河北日报、《共产党员》等。
(4)中宣部或省级综合部门内刊、简报刊发。
(5)省级以上会议作典型发言,或在一定层次范围内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业绩。
(6)中央、省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发表或转化时﹐要在成果中注明“河北省政研会课题组”或“2023年度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字样。未注明的,不予结项。
5、鉴定结项。课题完成研究后﹐及时在河北政工网下载并填写《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项鉴定申请审批书》,同时将成果(电子版)报送省政研会。经省政研会组织专家鉴定后﹐符合研究要求且有较大参考价值的即可结项。通过结项鉴定的课题,省政研会将向课题负责人颁发《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结项证书》,并在证书上标明结项等级。
二、研究工作要求
1、省思政课题不同于一般的学术研究﹐重点反映实际工作中抓创新﹑抓引领、出典型、出成效的对策建议或经验做法﹐以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主。同时,研究工作中要多些量化分析、少些定性分析,注重省内外、国内外的横向对比,进而对我省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2、每个课题最多不超过两名负责人,即可以个人名义申报,也可以基层单位集体名义申报,但每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课题的研究﹐且不得同时作为这两个课题的负责人。通过立项后,课题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和调整,确因研究公司需要,课题负责人变更的,由各地、各单位提出申请,报省政研会批准。课题组成员由课题负责人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自主确定,不需报省政研会同意。但提交结项成果时﹐除课题负责人外,署名的其他成员不超过5人。
3、课题负责人不得随意改变课题名称及研究方向﹑研究内容、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申报时要依据申报选题及研究计划,科学、准确、量力确定最终成果形式。最终成果形式以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基础研究报告和典型经验(或案例)研究报告为主。完成时间一般要求在立项当年的9月前(每个立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以立项通知为准),字数一般要求在5000—7000字。4、省思政课题均为当年立项当年结项(每年12月底前完成当年课题的结项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研究转化并办理结项手续,原则上不予延期。
三、材料报送
1、我校限报5项。各学院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严格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2、《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请书》、《思政课题申报目录》、《社科类项目专家审查表》电子版请于2023年5月3日前发送至邮箱kyckyk@163.com,用于初审。
3、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纸质版《部门推荐表》。
联系电话:4187671
科研产业处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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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申请专家审查表》.doc】已下载8次
附件【《社会科学类科研项目申请部门审查推荐表》.doc】已下载7次